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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行政長官選舉結束樑振英當選 |
國務院港澳辦負責人26日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接受了記者採訪。
該負責人表示,國務院港澳辦對樑振英先生當選爲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人選表示祝賀,並指出這次選舉是按照基本法和香港特區的有關選舉法律進行的,體現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國務院港澳辦已經收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呈報的選舉報告,正在履行有關任命程序。
該負責人表示,我們相信,樑振英先生就任行政長官後,一定能夠帶領香港特區政府和團結社會各界人士,齊心協力,把香港建設得更加美好。我們對新一屆特區政府和香港未來充滿信心。
3月25日,樑振英勝出後揮手致意。當日,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結果揭曉,樑振英以689票勝出,當選第四任行政長官人選。新華社記者陳曉偉攝
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結果25日揭曉。現年57歲的樑振英獲得689張有效票,當選爲香港特區第四任行政長官人選。
選舉投票於當日上午9時至11時舉行。主投票站及中央點票站設於香港會展中心。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1132位委員以無記名方式,就樑振英、何俊仁和唐英年三名合資格候選人進行投票。12時34分,香港特區選舉管理委員會負責2012年行政長官選舉的選舉主任宣佈,樑振英獲得689票,得票超過600張有效票當選。整個選舉過程在香港特區選舉管理委員會及候選人的監票代理人、公衆及媒體的監督下進行。
選舉結果宣佈後,樑振英舉行記者會發表感言。他說,感激選委的信任和市民的支持,給自己在未來五年服務香港、服務市民的機會。行政長官工作非常艱鉅,自己將穩中求變、迎難而上,以謙卑感恩之心,擔負起這份重大責任。他表示,相信只要大家目標一致、攜手共進,就可以將香港建設成爲一個更繁榮、更進步、更公義的社會。
樑振英1954年出生於香港,1977年英國布里斯托理工學院畢業。1997年7月至2011年9月任香港特區行政會議成員,1999年7月至2011年9月任香港特區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召集人。他曾任香港特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執委、祕書長,港事顧問,香港特區籌委會預委會委員兼政務小組組長,香港特區籌委會副主任委員等職。2011年11月27日,樑振英正式宣佈參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第四任行政長官的任期自2012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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