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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馮琳6名“80後”青年爲了哥們義氣,向素有矛盾的牌館老闆報復泄憤,持槍闖入對方住處將其頭部打成重傷。日前,6人均以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個體經營者陳某經人介紹,認識了牌館老闆張某。陳某想要入夥做生意,遭到張某拒絕。陳某便萌發報復泄憤的念頭,找來5名哥們兒“幫忙”。2011年春,陳某糾集5名同夥來到張某住處,其中一名同夥向張某開槍擊中其頭部,後經鑑定構成重傷。案發後,公安機關將陳某等6人全部抓獲。他們對上述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北辰區法院經審理認爲,陳某等6名被告人共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導致一人重傷的行爲,均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應分別處以刑罰。一審判處陳某等6人各4年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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