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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李榮華通訊員/劉明)深圳交警昨日下午通報,在限行原重、重型“泥頭車”的基礎上,也將限行“小泥頭車”。
從4月1日起,深圳在全市範圍內對超載泥頭車從嚴查處,之前是重、中型兩類,交警部門考慮到未來“小泥頭車”會惡化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係數,也決定對其進行限行,將4月11日前定爲緩衝期,可辦理通行證。
現狀:
小泥頭車多數改裝超載
目前限行泥頭車主要是重型和中型,根據深圳交警部門要求將車廂切割降至1.1米。
而“小泥頭車”係指藍色號牌的輕型、微型自卸貨車及自卸低速貨車,目前深圳路面行駛的“小泥頭車”,多數爲深圳市以外號牌且多從事運輸餘泥渣土、建築垃圾工作。
據瞭解,“小泥頭車”普遍存在以下問題,嚴重影響了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首先,是大多數“小泥頭車”私自改裝車廂。在實際運營中,“小泥頭車”從業人員爲增加車輛裝載量,往往採取改裝車廂的手段,導致“小泥頭車”普遍存在車廂加高、機件不良等交通安全隱患。
“而且,幾乎所有‘小泥頭車’均存在超載違法行爲。”交警部門相關人員稱,“小泥頭車”在實際運營中,爲獲取利潤,其實際載重很多超過規定的核載標準(通常是1.5噸以下),達數倍乃至十倍,爲道路交通帶來了較大的安全隱患。
另外,大多數“小泥頭車”在運輸餘泥渣土、建築垃圾的過程中,多未加裝布篷,極易遺撒飄散泥土、砂石,影響市容衛生和交通安全。
時間:
4月11日前爲緩衝辦證期
爲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努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深圳交警決定對“小泥頭車”加強了交通管理,對其實施限行措施,並於昨日發佈了相關通告。
其中對“小泥頭車”限行的主要內容爲:自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9月1日,每天0時至24時,禁止“小泥頭車”(輕型、微型自卸貨車及自卸低速貨車)在福田區、羅湖區、南山區、鹽田區的道路上通行。確屬建設工程需要的,通過辦理通行證,實現規範管理。
交警部門介紹,3月26日至4月10日爲“小泥頭車”辦理通行證緩衝期,有辦證需求的“小泥頭車”主應儘快到各轄區交警大隊申請辦理通行證。
其間路面交警對“小泥頭車”衝禁令違法行爲以敬告教育爲主,並進行辦理通行證提示,不予處罰。
從4月11日起,對違反限行措施的“小泥頭車”,深圳交警將依法按照“衝禁令”對其進行處罰。
重點:
5類“小泥頭車”違法要扣車
同時,深圳交警部門稱,還將進一步加強路面巡查,加強源頭管理,對“小泥頭車”的重點交通違法行爲進行嚴厲查處。其中,對“小泥頭車”裝載的砂石、渣土等超過車廂擋板的,超載100%以上的,未蓋篷布的,私自加高車廂擋板的,污損、變造、遮擋號牌的,從重處罰,一律扣車。
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呼籲廣大運輸企業、駕駛員積極配合和大力支持。希望“小泥頭車”的業主和使用方能主動消除對車廂的改裝行爲,在裝載砂石、渣土時確保不超過車廂擋板並加蓋篷布,在行駛過程中杜絕不按規定車道行駛、亂變線、超速、超載等違法行爲。
(來源: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