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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門研究將來“誰來種地”問題
培養職業農民讓農民過上體面有尊嚴的生活
“將來‘誰來種地’的問題,已經成爲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3月20日,在“大力培養新型職業農民”座談會現場,農業部副部長張桃林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說,不管是今年中央一號文件精神,還是兩院院士上書中央,以及全國兩會期間代表、委員的熱議,都表明了這個現實問題的重大與緊迫。
當天,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央政策研究室、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農業部、教育部、國家發改委等部門在京召開此次座談會,研究將來“誰來種地”的戰略問題。
剝離農民的身份屬性迴歸其職業屬性
據統計,2011年我國城鎮化率首次突破50%,達到51.27%。與此同時,農村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比重,青壯年勞動力佔農村勞動力的比重,農業收入佔農村家庭收入的比重,都降到了50%以下。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二組組長吳宏耀說,這是具有重大轉折意義的事件,必將給農業農村發展帶來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2006年,在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時,50歲以上的農業從業人員上升爲32.5%,較1996年第一次全國農業普查提高了14.4%,平均每年增長1.44%。據統計,到2010年50歲以上農業從業人員已經達到40%,自2006年以來平均每年以2%的速度增長,到2016年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時,農業勞動力中50歲以上者所佔比重將超過50%。
中部某地級市負責人向中央調研組自揭“家醜”地說,過去常說留守農村的是“三八”、“六一”、“九九”隊伍,還有一種說法是三支隊伍進城,“五鬼”鬧鄉村。即農村有資金的人、有知識的人與有姿色的人都進城了,留在農村的幾乎是老人、小孩、懶漢、單身漢與醜女人。
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原所長張曉山說,隨着城市化、工業化的快速發展,不應該出現凋敝的農村景象,這與現代化建設極不相稱。農村應該是一個繁榮的社區,有一批年富力強的職業農民。
“培育新型職業農民,一定要剝離農民的身份屬性。”吳宏耀說,過去,農民既是與工人、知識分子並列的一種職業稱呼,更是城鄉二元結構中的重要一極。現在,首先是迫切需要進行政策與制度的頂層設計,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積極穩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推動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城鄉社會保障一體化,迴歸農民的職業屬性。
其次是提升農業的吸引力。不斷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加大對農業的支持和保護,儘快使從事農業生產的人獲得社會平均利潤,糧食主產區的財力水平達到全國平均水平,務農農民的收入接近外出打工者的收入。
第三是加快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積極拓展農業多種功能,大力推進農業機械化,使傳統農業變爲高效農業、生態農業,變成一種幸福的產業,吸引有志青年投身農業,成爲新一代職業農民,獲得較高收入,過上體面的、有尊嚴的生活。
農民教育培訓要接地氣不離鄉不離土
毫無疑問,隨着社會各界對糧食安全與食品安全越來越重視,農業勞動者的素質問題越來越突出。
據統計,到2011年農民工數量已達到2.46億人,而且每年還在以900萬~1000萬的速度增加,但務農農民尤其是高素質的青壯年農民數量卻急劇減少。浙江、江蘇務農農民平均年齡已達到57歲,小學、初中文化程度佔到70%以上。務農農民成了國民素質的“窪地”與“短板”,高效率農業設施裝備難以利用、高水平農業科技成果難以轉化,成爲制約農業發展的“瓶頸”。
中國農民要成爲職業農民非常不容易,真正的職業農民比合格產業工人的要求還要高。因爲新型職業農民除了是生產者之外,還是農業先進科技的應用者、農業生產的投資者、農業經營的決策者、農業生產市場與自然風險的承擔者。
張桃林表示,發展現代農業根本出路在科技,關鍵在人才,最基礎的就是要培育有科技素質、職業技能與經營能力的新型職業農民。這是培育糧食安全和農產品有效供給、培育農業現代化與發展新農村的必然選擇。
我國農業勞動力2.46億人,目前每年能夠接受系統培訓的只有1000萬人左右,覆蓋面還不到5%。中央政策研究室的報告指出,培育新型職業農民要與農業職業教育專業化有機結合;與農業規模經營推進有機結合;與國家支持“三農”政策力度有機結合;與專門扶持政策有機結合;與扶持一般農戶發展有機結合。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認爲,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培訓要接地氣,將培養內容與地方主導產業緊密結合,圍繞各地現代農業發展急需的關鍵技術、經營管理知識及市場信息等開展教育培訓,採取送教下鄉、教師進村等農民易於接受的方式,把教育培訓辦進農村、辦進田間、辦進合作社和農業企業,實現就地就近培養,不離鄉、不離土,農民需要什麼學什麼,方便、快捷地讓農民接受教育培訓。
“農民培養具有明顯的公益性,政府責無旁貸。”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指出,各級政府應把培養新型農民納入工作日程,採取有效措施,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發揮現有各類培訓資源作用,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場、多元辦學的農民教育培訓體系。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將按國家發改委、科技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水利部等九部門提出的培養培訓“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的要求,組織相關涉農職業院校,發揮職業教育在培養培訓實用型、技能型人才方面的優勢,做好新型職業農民的培養培訓相關工作。
應借鑑發達國家保證農業後繼有人的舉措
許多發達國家在推進農業現代化過程中都走過“從發展到衰退再到恢復”的彎路。張桃林說,發達國家由於國情和資源稟賦不同,選擇農業現代化發展的道路也不同,但有一個共同點就是都將培育職業農民作爲推動農業發展的核心力量,把教育培訓作爲培育職業農民的重要手段。
首先,普遍重視保證農業後繼有人。美國通過《莫雷爾法》、《哈奇法》、《史密斯-利費法》等農業法律,保證每個州都有專門的教育培訓機構和農業技術合作推廣站,實行農業教育、科研、推廣“三位一體”,開發農村人力資源。韓國《農漁民後繼者育成基金法》,規定對農漁民後繼者提供援助資金,提供精神教育和技術教育;《農漁村發展特別措施法》,爲培養農業後繼者和專業農戶提供法律保證。荷蘭將農業教育與基礎教育緊密結合,小學高年級階段就開展預備農業職業教育。
其次,普遍以政府資金投入爲主渠道,保證農民教育培訓需求。法國實現農民按需培訓,農民可以自選培訓內容、培訓時間,培訓不僅免費還發給補貼,建立了層次分明的農民教育培訓體系。日本、韓國農民協會在農業教育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目前,美國農民普遍接受過高等教育,德國所有農民即使受過高等教育也必須經過不少於3年的農業職業教育。
第三,普遍重視農業經營資格准入,確保寶貴的農業資源讓高素質的農民來使用和經營。英國的農民職業資格證書分爲農業職業培訓證書和技術教育證書兩大系列。法國農民培訓的職業資格證書有4種,德國有“合格證書”和“農場師傅證書”兩種。加拿大推行“綠色證書”制度,不獲得綠色證書不能成爲農民,不能繼承或購買農場。
第四,普遍重視持證農民的權益保護,給予持證農民政策優惠,保證農民的務農積極性。如有權購地租地,有權申請建立企業和經營農場,可以得到政府提供的低息貸款,創辦農場第一年可以得到政府資助和補貼,初始幾年減免稅收,受過農業教育的子女在繼承農場上享有優先權等等。
據瞭解,由於農民老齡化直接影響農業的生存,2011年日本政府出臺扶持職業農民的政策。該項政策規定:45歲以下新增加務農人員中央財政直接補助150萬日元/年,約相當於10萬元人民幣,連續補助7年時間。其中兩年用於培訓,開始務農以後再補助5年;對農業法人僱用青壯年勞動者,中央財政也連續補助兩年。
張桃林表示,培育新型職業農民將伴隨我們農業現代化發展的全過程,是一項長期的、艱鉅的基礎性戰略任務。我們一定要系統謀劃、有序推進,特別要儘快進行立法等頂層設計,探索制度安排和政策跟進的有效途徑。(記者李劍平)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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