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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申東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近日召開落實2012年立法工作會議,會議確定了今年擬提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項目8件、預備項目20件。與以往不同的是,今年擬提請審議的8個條例草案全部有工作時限要求。
擬提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的8個項目包括4件要出臺的法規,分別是沿黃經濟區開發條例、突發事件應對條例、財政監督條例和社會科學普及條例;修改的法規有4件,分別是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動物防疫條例和郵政條例。流動人口管理條例、移民條例等20個條例和實施辦法被確定爲今年的預備項目。
在今年的立法工作計劃中,自治區人大法制委員會和常委會法工委對8件擬提請審議的項目實施工作責任制,確定了項目的主要起草單位和負責人,尤其是對工作時限提出了嚴格的要求。會議要求有關起草單位按照立法工作計劃確定的立法項目和審議時間,集中力量,抓緊工作,做到起草工作組織、任務、時間、責任“四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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