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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3月27日電據日本共同社報道,日本東京電力公司27日宣佈,由於4月起上調企業電費的做法受到指責,合同到期日在1月17日至本月30日的企業若不同意將推遲一年實施漲價,暫維持現行價格。對於已同意接受漲價的企業,東電也將再次進行意向確認。
東電的常務董事高津浩明在記者會上表示,最初預計漲價一年可爲公司增加約4000億日元(約合304億人民幣)的收入,但由於說明不充分引起混亂,這一金額可能減少1000億日元。
對合同於本月31日到期的企業,東電仍將要求從4月1日起提高電價。東電方面重申,合同在4月1日以後到期的企業若不接受漲價,將繼續按照現行標準收費。
東電還透露,擬實施漲價的對象企業等共涉及22.7萬筆合同,其中同意接受漲價的僅有30150筆,佔13%左右。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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