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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英國《每日郵報》3月27日報道,英國資深家庭法法官尼古拉斯沃爾爵士(Sir NicholasWall)近日表示支持無理由離婚,並稱離婚在現實中應是“行政”程序而非法律程序。另一顯赫的法律界人物,大法官索普勳爵(LordJustice Thorpe)也表示曾在上訴法庭判決中支持無理由離婚。他們認爲,英國現有婚姻法對應的社會價值已經過時。
據報道,依照英國現行的婚姻法,夫妻一方出現過錯,六個月後便可合法離婚。最常見的罪責是通姦,或投入太多精力工作而無暇顧及家庭。
1996年,約翰梅傑爲首相的英國保守黨政府引入了新的家庭法令,計劃去除離婚中的罪責條件,允許無理由離婚。但後來布萊爾帶領的工黨政府拒絕將無理由離婚合法化。
尼古拉斯沃爾是英國最資深的離婚案件法官,他在近日對家庭法律師演講時說,“離婚本身只是行政程序,卻被僞裝成司法程序。”無疑這是有歷史根據的,在19世紀、20世紀,離婚關乎個人的社會地位,在離婚時表現自己是無辜的一方很重要,但現在,這些觀念已經過時了。
一些議員及民衆表示反對,稱若將無理由離婚完全合法化,將會更鼓勵人們離婚。此外,離婚時財產分配和子女撫養權的問題也需要討論罪責而加以宣判。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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