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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天氣提前30分鐘預警3年內消除預警發佈盲區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和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佈有關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近日發佈,到2015年,北京市基本消除預警信息發佈“盲區”,突發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提前30分鐘以上發出;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考覈,加大資金投入。
《意見》提出,到2015年,本市將建成功能齊全、科學高效、覆蓋城鄉的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佈系統,基本消除預警信息發佈“盲區”,遇上突發災害性天氣,氣象預警信息須提前30分鐘以上發出。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將通過新聞媒體、手機、移動電視、樓宇電視、戶外電子顯示屏以及社區、農村現有廣播等,及時向公衆發佈。各區縣政府有關部門,街道、鄉鎮和學校、醫院、工礦企業、建築工地等要指定專人,負責氣象災害等突發事件預警信息接收傳遞,形成“街道、鄉鎮—社區、村—戶”直通的傳播渠道。
北京市將增加自動化觀測站點,重點加強城市道路、高速公路、軌道交通沿線、道路積滯水易發點和通信幹線、重要輸電線路沿線、重點旅遊區的氣象監測設施建設,在山洪、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易發區增加氣象災害監測設施,在重點地區和氣象災害多發地域建設天氣實景監測系統。同時完善中短期天氣預報業務平臺,開展極端氣候事件的監測預測,以及大型活動和節假日天氣會商。
去年初,北京市成立了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佈中心,設在市氣象局。對此《意見》要求,加快推進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佈平臺建設,結合延慶等遠郊山區縣氣候特點和實際情況,搭建市和區縣兩級預警信息發佈平臺,實現分災種、分區域、分羣體、分時段發佈。此外《意見》還要求,北京市有關部門應及時研判預報預警信息對本行業的影響,建立重大氣象災害交通錯峯、學校停課等應急響應機制。各級政府要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將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考覈。(記者蔡文清)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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