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616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人選,任命樑振英爲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於2012年7月1日就職。
總理溫家寶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國務院決定任命樑振英爲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選舉結束樑振英當選
樑振英當選後表示:穩中求變,迎難而上
國務院港澳辦負責人:祝賀樑振英當選香港特區行政長官
曾蔭權與樑振英會面商討交接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