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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孫雪梅)昨天,市建設工程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佈《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對各單位在建築工程突發事故搶險過程中的責任和任務進行了明確分工。《預案》要求,建設工程突發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屬地區縣政府必須在第一時間將事故時間、地點、傷亡人數、事故經過、現場採取的措施、事故初步原因等有關情況上報,不得緩報、瞞報。
據瞭解,隨着本市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城市建設投資規模近年來保持較高水平,年開復工面積連續幾年保持在1億平方米以上,在施線路總里程高峯時期接近300公里。工程建設施工工藝複雜、工人勞動強度大、作業條件和天氣影響大、作業環境危險等因素,給全市建設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帶來了一定影響。
昨天發佈的應急預案,是在2007年制定的預案基礎上修訂的。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修訂是爲進一步增強建設工程預案的時效性和可操作性,提高處置效率。此次預案的修訂在總結以往處置經驗的基礎上,以緊密貼合實戰爲目標,注意把握與市級總體預案的有效銜接。修訂後預案在處置流程和工作措施方面有了較大的調整,更加強調以處置流程結點爲主線,明確規定各個結點的基本任務,對各單位的責任和任務進行了明確分工。
記者在預案中看到,建築工程突發事故的處置流程主要包括:事故信息報告、搶險資源調動、企業和區縣政府先期處置、成立現場救援指揮部,信息發佈與新聞報道、善後處置和事故調查等環節。在處置措施上,參考以往處置工作經驗,結合處置現實需求,共涉及交通疏導與管制、設置警戒區域及現場次序維護、消除搶險救援阻礙、搶修受損市政管線設施、風險源監測等12項具體措施,預案的可操作性相比此前大大提高。
市民可通過北京應急網、首都之窗、千龍網等網站了解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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