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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子假扮銀行工作人員騙走儲戶存款
本報訊(記者鍾達文通訊員廖蔚)看似老套的“掉包分錢戲法”又出了新花樣,一騙子假扮“銀行工作人員”與另一騙子唱雙簧行騙,銀行儲戶因輕信“銀行工作人員”導致存款被他人支取,索賠無果,於是狀告銀行。記者昨日獲悉,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決銀行無須承擔賠償責任。
被“銀行工作人員”騙了
市民許某在東莞某銀行排隊等候取款時,前面的一名男子掉下一包錢,另外一名男子隨即將錢撿走,並叫上許某到銀行外面商量分錢事宜。這時,“掉錢”的男子跟出來,稱許某撿走了錢,要求檢查,遭許某拒絕。此時,“掉錢”的男子撥通了一個電話,電話那頭的男子聲稱自己是“銀行工作人員”,要求許某告知密碼以配合調查,許某見是“銀行工作人員”就放鬆了警惕,並“配合檢查”,把自己的銀行密碼說了出來。
沒想到,撿錢的男子此時已經趁機掉包了許某的存摺,並在另一家銀行取走了許某的存款9000元。許某此時才恍然大悟:原來所謂“銀行工作人員”也是同夥。儘管許某立即報警,但騙子們早已消失無蹤。
許某認爲其是在銀行存款過程中,相信銀行工作人員才導致上當受騙,而且銀行爲騙子辦理了取款業務,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於是將銀行告上法庭,要求銀行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銀行不必擔責
法院審理認爲,取款人雖是騙子,但其持有經銀行覈對爲正確真實的存摺,並一次性正確輸入密碼,因此銀行爲取款人辦理取款業務沒有違反合同的約定和法律法規的規定。
法院還認爲,許某有妥善保管存摺和密碼的義務,但他卻輕信他人,導致存摺被他人騙取、密碼被泄露,許某自身存在嚴重過錯。法院因此判決銀行無須擔責。
許某對此不服,提起了上訴請求,目前該案正在二審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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