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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用創新券購買科研服務科研服務人員可持創新券到政府兌現
假設是5張2萬元一張的創新券。企業到科研機構購買科研成果時,就可以用2張創新券抵付4萬元的費用,如果科技成果需要前期孵化,又可以用手中的另外3張創新券,支付科技孵化器的租金等費用。
最後,提供了科研成果的科研機構和提供了孵化服務的科技孵化器可以憑手中的創新券到政府兌現。
本報訊(記者黃蓉芳通訊員劉時良)中小企業沒錢搞創新?政府發你創新券!記者昨日從廣州市科技服務業“十二五”發展規劃(徵求意見稿)中獲悉,廣州擬闢出專門計劃資金,建立“創新券”制度,即政府向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發放創新券,企業用創新券向研發人員購買科研服務,而科研服務人員則可持創新券到政府財政部門兌現。此舉既降低了中小企業與科研機構的合作門檻,又確保了企業對政府創新資金的專款專用。
廣州市科信局科技服務與管理處處長葉小強介紹:“由於中小企業自身的經濟能力、科研水平所限,大多數中小企業沒有研發機構,因此,雖然它們對科技成果需求很迫切,但吸收能力有限。”葉小強說,同時,大學和研發機構也沒有爲這些中小企業服務的動力,因此,這些中小企業很難實施創新,是創新中的“弱勢羣體”。“傳統領域中小企業創新能力不足的問題更是突出。”
政府購買科技服務無償
提供給中小企業來創新
正是因爲如此,廣州市才積極探索建立“創新券”制度。
何謂“創新券”?葉小強介紹,創新券政策是以中小企業創新需求爲基礎的一項政府創新投入政策。創新券就是政府針對中小企業經濟實力、創新資源缺乏、大學和研發機構沒有爲中小企業服務的動力的現狀而設計發行的一種“創新貨幣”。
“政府向企業發放創新券,企業可以用創新券向研發人員購買科研服務。”葉小強說,而科研服務人員則可以持創新券到政府財政部門兌現。
由政府來買單,購買科技服務無償提供給中小企業創新,政府又能得到什麼回報呢?“稅收啊!”他說,“企業通過創新,強大了,向政府繳納的稅自然也就更多了。”
抽彩方法產生資助對象
創新券只能買技術服務
葉小強介紹,符合標準的中小企業即可申請創新券,當年的申請數量如果超過擬立項項目,則在符合標準的企業中採用抽彩方法產生資助對象,並進行公示。“創新券的申請必須包括創新解決方案、爲公司提供附加價值以及有持續的盈利可能。”
“技術創新券與現行創新資金相比,”葉小強說,“一個最明顯的好處在於創新券不是現金,只能購買技術創新服務,確保了專款專用,避免企業將創新資金用作其他方面,這樣就提高了政府研發資金的使用效率。”
騙取創新券企業
都將列入黑名單
“當然,國內的誠信體系是有缺陷的,如果企業和科研機構兩者之間達成某種‘默契’,則很可能會出現劣幣逐良幣的現象,造成科研資源的浪費,達不到原來的效果。”
對此,葉小強表示,跟創新券制度相配套的,還將設置嚴厲的懲罰措施。“對於騙取創新券的企業和科研機構,將採取黑名單制,一旦發現作假,將列入黑名單,該企業及相關負責人在若干年內將不得申請各級的科研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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