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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貨”螺旋藻重現津城藥店櫃檯
天津網訊城市快報記者陳欣日前,國家食藥監局近期在全國範圍內展開“藍帽”螺旋藻產品大抽檢,並於2月29日下發了《關於加強以螺旋藻爲原料的保健食品監督檢查的通知》。通知顯示:“綠A”“湯臣倍健”“清華紫光(金奧力)”“聖奧利安”“康特力斯”等十餘種螺旋藻“藍帽”產品的重金屬鉛、砷、汞含量均“不合格”。時隔1個月,“6大品牌螺旋藻產品被曝鉛嚴重超標”事件又有了最新進展。昨日上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佈以螺旋藻爲原料保健食品重金屬專項監督檢查結果,除了康愛斯牌螺旋藻片、澳奈斯綠色經典牌螺旋藻片、鴻洋神螺旋藻3個產品爲假冒保健食品以外,之前曾曝光存在鉛含量超標問題的湯臣倍健、綠A、金奧力、聖奧利康等品牌的螺旋藻片,在本次監督檢查中結果均未超過國家限量標準。昨日,記者調查本市多家藥店發現,前日曾“突然斷貨”的各品牌螺旋藻產品又悄悄回到了櫃檯上銷售。
最新通報
幸福來螺旋藻鉛、砷超標
昨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通報形式,公佈以螺旋藻爲原料保健食品重金屬專項監督檢查結果。通報中稱,2012年2月,針對以螺旋藻爲原料的保健食品存在重金屬超標隱患,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北京市藥品檢驗所等7家檢驗機構對市場上部分以螺旋藻爲原料保健食品開展了鉛、砷、汞重金屬專項監測,並於2月29日佈置對可疑產品開展專項監督檢查。
本次檢查的結果顯示,除康愛斯牌螺旋藻片、澳奈斯綠色經典牌螺旋藻片、鴻洋神螺旋藻3個產品爲假冒保健食品;福建省幸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幸福來牌螺旋藻片(康特力斯)20111214批次的產品鉛、砷超過限量標準;媒體報道的綠A牌螺旋藻精片、湯臣倍健牌螺旋藻片和金奧力牌三達紫光螺旋藻片等其他產品鉛含量在本次監督檢查中結果均未超過國家限量標準。
記者走訪
螺旋藻再次上架銷售
昨日下午3點半左右,記者隨機走訪了本市多家藥店,發現前日調查中“突然斷貨”的螺旋藻再次返回櫃檯銷售。在記者前日曾調查過的南樓一家藥店內,右側爲湯臣倍健銷售專櫃,櫃檯裏並沒有擺放着螺旋藻產品。
“有螺旋藻嗎?”聽到詢問,銷售人員表示“有貨”,一邊詢問想要購買的品牌,一邊從櫃檯內側下方翻出一瓶湯臣倍健品牌的螺旋藻。該銷售人員表示,店內還有尤維斯牌的、清華紫光(金奧力)的螺旋藻產品。“產品質量都沒問題,現在還有促銷,買三送一。”
公司迴應
及時在官網發佈聲明
昨日上午,湯臣倍健公司官方網站發佈了《國家食藥監局公佈檢查結果:湯臣倍健螺旋藻片合格》的公告。公告內容主要爲:3月30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式在其官網通報及全部通報內容,並用加黑字體強調“結果顯示,湯臣倍健牌螺旋藻片鉛含量在本次監督檢查中結果未超過國家限量標準。”
清華紫光生產廠商威海紫光公司在其官網也轉發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佈以螺旋藻爲原料保健食品重金屬專項監督檢查結果》的公告。
食藥監局
將嚴肅處理假冒、超標產品
按照國家標準和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確定的有關標準,以藻類爲唯一原料輔以少量輔料組方的產品,其鉛指標限量爲2.0mg/kg;不以藻類爲唯一原料組方的產品,其鉛指標限量爲0.5mg/kg。對於假冒和超過限量標準的產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成相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嚴肅處理,要求加強螺旋藻爲原料的保健食品監督檢查。
今年保健食品綜合整治是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了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分批分類組織實施。近期各地已開展了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和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專項整治,嚴厲打擊假冒僞劣、非法添加等違法違規行爲;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交公安部門立案查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歡迎社會各界對保健食品註冊申報、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爲,積極舉報和提供線索;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認真核實,一查到底,並依法嚴肅處理。
新聞縱深
兩次檢測,結果緣何大相徑庭?
短短的一個月,兩次檢測結果緣何大相徑庭?涉事企業超標所參照的“國家限量值”究竟是哪個標準?記者對此進行了追蹤調查。
檢測報告
13家上“黑榜”企業
僅1家重金屬超標
2月29日,國家食藥監局下發給各地食藥監局的《關於加強以螺旋藻爲原料的保健食品監督檢查的通知》(【2012】25號)中明確指出,國家食藥監局對以螺旋藻爲原料的保健食品展開了鉛、砷、汞三項指標的監測,結果顯示,部分產品檢出鉛、砷超標,並附以“綠A”“湯臣倍健”“清華紫光(金奧力)”“程海湖”“康愛斯”“施瑞安”“澳奈斯”“綠色經典”“鴻洋神”“美澳健”“聖奧利安”“康特利斯”“高植”等不合格產品名單,但至關重要的“不合格”螺旋藻產品批號、檢驗標準、檢測機構均未公佈。
這份標註爲“特急”的通知一直未向社會公開。但在通知中,國家食藥監局明確要求:“監測發現的鉛、砷超標產品生產企業所在地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立即組織監督檢查,依法對產品監督抽驗,並送附件規定的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
通知下發後,有部分地方監管部門在其官方網站轉發,並要求各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藥店、保健食品專賣店進行檢查,對國家局通知中公佈的不合格保健食品產品逐一覈查,對檢查發現的原料不合格的保健食品、產品進行登記,並責令經營單位一律下架停止銷售,對已售不合格產品進行公告召回。
新華社稿件播發後次日,國家食藥監局公佈的結果變爲,此前上榜的13家“不合格”螺旋藻片劑產品僅有1家重金屬超標。
對於國家食藥監局截然相反的檢測結果,“綠A”等涉事企業向記者表示“一頭霧水”。公衆更是發出質疑:“兩次檢測結果的批號是否相同?”“檢測標準是否統一?”
片劑鉛含量
0.5mg/kg還是2.0mg/kg
“屬於學術探討範疇”
國家食藥監局3月30日的公告稱,檢測“按照國家標準和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確定的有關標準,以藻類爲唯一原料輔以少量輔料組方的產品,其鉛指標限量爲2.0mg/kg;不以藻類爲唯一原料組方的產品,其鉛指標限量爲0.5mg/kg”。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頒佈的《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標準(GB16740)》明確規定:“鉛含量標準一般產品≤0.5mg/kg,膠囊類產品≤1.5mg/kg,以藻類和茶類爲原料的固體飲料和膠囊產品≤2.0mg/kg。”兩種表述看似大同小異,關鍵是在國家標準中,不僅對產品原料作出了具體區分,同時也對產品劑型有明確的界定。
在國家食藥監局2月29日公佈的13家“不合格”名單中,明確列出“綠A”“湯臣倍健”等產品均爲片劑。然而,在3月30日的最新公告中,國家食藥監局對劑型分類標準隻字未提。
那麼,國家標準當中爲何沒有對螺旋藻片劑進行專門規定?片劑究竟應當參照哪個標準執行?
對此,國家認監委《保健食品GMP(良好生產規範)實施指南》明確了“片劑”“膠囊”“固體飲料”分屬不同劑型。“綠A”公司的技術主管龍某也承認,該企業生產的“螺旋藻精片”的劑型既非膠囊、也非固體飲料,而是片劑。
記者採訪的國家食藥監局審評專家認爲,螺旋藻片劑鉛含量標準應參照一般產品標準執行,即限量爲0.5mg/kg。
針對螺旋藻片劑鉛含量標準究竟應該按照限量0.5mg/kg還是限量2.0mg/kg的問題,國家食藥監局保健食品與化妝品監管司副司長張晉京表示,對於“片劑”,目前尚無明確的鉛含量檢測標準,“這屬於學術探討範疇”。
據新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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