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記者裴曉蘭)李女士發現丈夫與前妻交往過密,遂起訴要求離婚。記者昨天獲悉,順義法院已受理此案。
李女士訴稱,她與王先生於2004年結婚,雙方均系再婚。2010年,她突然發現,王先生老往其前妻家跑,因此懷疑二人舊情復燃。她還專門跟蹤過王先生。去年,她曾起訴離婚,後經法院主持調解,她撤訴,答應給王先生一次機會,王先生也表示不再同前妻過多接觸。但沒想到,此後王先生依舊我行我素。她因此再次起訴,請求離婚並分割財產。
王先生對此辯稱,他與前妻有一個女兒,離婚後歸前妻撫養。2010年,因女兒生病,前妻一邊工作一邊照料,顧不過來,他因此纔過去幫忙。因爲怕李女士生氣,他沒有告訴她實情。他認爲,自己與前妻接觸也是合理接觸,並沒有過密的行爲,李女士完全是誤會。他努力工作,一心一意和李女士共同生活,不同意離婚。
法院將擇日開庭審理此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