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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4月1日發佈的消息,爲打擊生產銷售假劣藥品違法犯罪,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安部共同下發通知,要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與公安機關之間相互協調配合,共同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相互銜接。
通知要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日常監管工作中發現無證生產銷售藥品信息、線索的,應及時通報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積極開展調查,及時發現、偵破涉嫌犯罪案件。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對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進行監管。發現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對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應當以書面形式予以受理。受理後認爲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及時轉送有管轄權的部門,並書面告知移送案件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對受理的案件,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審查。依法作出立案決定的,應當書面通知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作出不立案決定或者撤銷案件決定的,應當書面通知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並將案卷材料及時退回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通知明確,公安機關在偵查藥品犯罪案件時,發現有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違法線索的,應當及時通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查處。對已進入流通渠道的假劣藥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提供信息。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及時採取查控措施。
公安機關在查辦案件中,依法提請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配合做好相關工作,不收取費用。
據新華社電監管部門在檢查中發現,江西福仁堂藥業有限公司存在持僞造的“委託加工批覆”文件,生產銷售標識爲其他廠家的“五子衍宗口服液、玉屏風口服液、感冒止咳糖漿、三蛇川貝糖漿”等假藥的違法行爲。根據《關於嚴厲查處藥品生產經營企業製售假藥違法犯罪行爲的通知》要求,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沒收江西福仁堂藥業有限公司違法所得233298元,處以貨值金額5倍罰款1166490元;吊銷該公司《藥品生產許可證》。
此外,由於伊春市利康醫藥有限責任公司爲個人銷售藥品提供資質證明文件和有關票據,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於上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吊銷該公司《藥品經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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