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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有多少收費項目,就連銀行裏的人也說不清。各大銀行收費項目不一,同一項目收費標準不同,同一銀行在不同地區的收費標準也不一樣,而且有些收費項目更是聞所未聞,一段時間以來,銀行的收費亂象已經成爲困擾百姓理財的一塊心病。
根據《關於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範經營的通知》,4月1日起,除了對銀行業系統不規範經營行爲進行專項整治外,最重要的一項要求就是責令各銀行對於服務收費項目“明碼標價”。
銀行服務性收費多且亂,去年銀監會經過摸查,認爲不少銀行的收費名目不一、實質一樣,經合併後整理出1076項服務產品和項目,其中226項免費,850項收費。按照這一數據,各銀行的完整價格目錄可能會有1000多條收費明細。這些名目繁雜的收費項目,連銀行大堂經理都不能一一說清,更何況普通百姓呢?轉賬費、掛失費、小額賬戶管理費等等收費項目還算聽說過,而“開箱”費、“個人存款證明”費等項目恐怕就聞所未聞了。
在南京某銀行,賬戶掛失費公示價格是25元,而實際掛失費則是10元。工作人員也說不清楚其中的原因。當然,像這種“標高就低”百姓尚可接受,如果標10元收25元,這問題可就嚴重了。
昨天是要求銀行全面公示收費項目的第一天,但無論是本市還是全國其他省市,都存在收費項目公示不全的現象。有的銀行雖然公佈了收費項目,但閱讀起來卻並不容易,個別銀行還把價目表放在十分隱匿的地方。
銀行對於明示收費不積極其實也並不意外,據瞭解,銀行經營的獲利渠道一般是四個方面:一是存貸利差、二是投資收益、三是向各理財機構收的代理服務費用等、四是向儲戶收取的服務費。儲戶作爲銀行的顧客,無論是存款還是購買理財產品,都是爲銀行提供經營資本和經營機會的。一邊從存貸款中獲得利差,一邊向儲戶收取這樣那樣的費用,這顯然是在兩頭“通吃”。
銀監會等相關部門也曾多次出臺政策,對銀行服務亂收費問題進行規範。但總是越叫停越收、越規範越多。“按下葫蘆浮起瓢”的銀行收費項目的確需要嚴格的規範。僅僅要求“明碼標價”,顯然是無法達到有效規範目的的,甚至有些隔靴搔癢的味道。銀行經營存在壟斷性,很多老百姓可能不會因爲幾元甚至幾十元的服務費,而讓自己的儲蓄和理財產品大搬家。最重要的是,財產從一家銀行搬到另一家銀行,一樣還是要收取一定的服務費。銀行發展理念不清,壟斷性質不除,服務性收費“明碼標價”就不過只是一個形式。
整治銀行不規範經營,監管部門決心不可謂不大,社會呼聲不可謂不高,強制銀行“明碼收費”,至少說明監管部門已經決心將銀行收費亂局擺上桌面來解決。“明碼標價”作爲整治銀行亂收費的一個開端,無疑是值得肯定的。但這僅僅還是第一步,還有更重要的第二步、第三步、第四步……比如:第二步應該是對收費項目進一步“瘦身減肥”,850種收費項目還是太多。第三步應該是對“拒不瘦身者”進行嚴肅查處,絕不姑息。第四步應該是最具有決定性的一步,那就是引入合理競爭機制,打破銀行業的壟斷局面,變成充分的市場競爭,競爭服務,進入良性循環。
本報評論員馬振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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