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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論
易憲容(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
3月28日,國務院會議決定設立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這是中國金融改革的一項突破與創新,其意義不可小視,如果試驗成功,將爲全國金融改革提供經驗。其中,建議設立村鎮銀行應該算是最有新意的,最爲重要的事情就是如何來辦好村鎮銀行。
我的疑問在於,通過設立村鎮銀行是否能夠化解當前中國中小企業及農村融資難的問題?如果能,其邏輯與現實基礎是什麼?村鎮銀行的基本功能是什麼?有什麼樣的市場準入?等等。
不過,在現有條件下,只要國內主流銀行利率不實現市場化,只要政府對銀行進行價格管制及信貸規模管制,那麼無論是何種資本進入銀行業都無法形成一種有效市場機制,銀行業的競爭只能是信貸規模擴張的競爭,而不是風險定價的競爭。也就是說,當前銀行業的競爭機制問題,並非是民間金融進入就可解決的。如果市場沒有有效的價格形成機制,那麼村鎮銀行能夠發揮對信用風險定價的功能是十分令人存疑的。
還有,中小企業及農村融資的困難會因此得以解決嗎?可以說,這是世界難題,並非僅中國獨有。只要存在市場機制,或僅以市場來運作,一萬年後這個問題都可能無法根本解決。在當前成熟的市場體制下,解決得最好的是臺灣地區的中小企業融資體系,主要是通過政府與銀行形成的中小企業融資體系來實現的,而不是僅增加村鎮銀行。而且如果沒有健康的中小企業融資體系,民營資本爲主導的銀行會很難真正有願意專門來做中小企業或農業融資。
現在同意讓小額貸款公司轉型村鎮銀行是一種突破,但這種突破不把村鎮銀行基本功能及業務範圍界定好,其效果如何同樣是不確定。還有,在溫州這個炒作成風的地方,如果不能夠把村鎮銀行的功能限定在爲實體經濟服務,村鎮銀行還可能成爲溫州那些炒作成性的投資者的工具。對此,應該對村鎮銀行的基本功能、業務範圍、運作流程、監管方式等有一個嚴密的規定。
總之,要達到改革目標,不僅要通過有效的制度安排來保證村鎮銀行真正爲實體經濟服務,而且還得通過制度安排並根據市場法則建立起有效的金融監管方式,否則村鎮銀行極有可能淪爲少數人謀利的工具。
關注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之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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