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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京華時報》報道記者從北京市交通部門獲悉,北京市將從2012年4月11日至2013年4月10日,繼續實施工作日高峯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據悉,此次工作日高峯時段區域限行措施,機動車尾號分組方法、輪換週期、限行範圍和限行時間保持不變,限行尾號每13周輪換一次。對非北京市進京載客汽車交通管理措施維持不變。
根據規定,自2012年4月11日至2013年4月10日,除公務用車外,北京市其他機動車繼續實施按車牌尾號工作日高峯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時間爲7時至20時,範圍爲五環路以內道路(不含五環路)。對非北京市進京載客汽車的交通管理措施繼續按《北京市公安局關於對非本市進京載客汽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2010年第18號)執行。
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的中央國家機關,北京市各級黨政機關,中央和北京市所屬的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公務用車繼續按車牌尾號每週停駛一天(0時至24時),範圍爲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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