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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儀館相關費用已達30多萬元
本報惠東訊(記者秦仲陽通訊員羅細妹)又到清明節,家住惠州市惠東縣安墩鎮洋潭村的巫路生卻只能在家中點香拜靈位,祭奠自己已死去5年的老父親。記者昨天從惠東殯儀館獲悉,巫父2007年春節前被人打死後送到殯儀館,一直沒有火化,目前累積費用超過30萬元。
巫路生告訴記者,5年前,因土地糾紛,洋潭村委洋圩村鄒姓和巫姓發生爭執並鬥毆,致巫路生75歲老父巫醮重傷,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因巫路生覺得父親死得冤,將其安置在惠東縣殯儀館至今未葬。
當時事發一週後,該村村民鄒鬆興到惠東縣公安局投案自首,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鄒鬆興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但巫路生卻認爲鄒鬆興並非殺死其父的主兇,還稱他事發之時不在現場,多次申請對其無罪釋放。
停屍殯儀館5年,費用達30多萬
75歲的巫醮在2007年2月19日身亡,至今停屍殯儀館5年。關於殯儀館的費用,惠州市惠東縣殯儀館館長鬍華洲昨天告訴記者,2011年7月1日前是按照每天200元收費,之後省裏下達文件改爲每天100元。也就是說,巫醮停屍殯儀館至今的費用達30多萬元。
胡館長說,之前關於老人火葬的事一直都是直接找公安局協商,但公安局回覆稱死者家屬不同意。現在,希望巫家親屬能儘快讓老人入土爲安,費用方面會在最大程度上照顧他們。胡館長表示,殯儀館只有5000多個停屍櫃,一旦有屍體長期佔用,就會出現新入館的屍體無地方存放的局面,而每年更需要花大量人力及電力爲這些冰櫃進行維護。
被害人兒子申請無罪釋放罪犯
惠州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認爲,案發後,被告人鄒鬆興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屬實,但其歸案後並未如實供述其他同案犯的犯罪事實,而是將其他同案犯的罪責全部攬下,爲其他同案犯開脫罪責,因此,鄒鬆興的自首行爲不成立。而現有證據並不能證明鄒鬆興是主要兇手,要求從輕可以採納。判處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得知鄒鬆興被判刑的消息後,巫路生卻一直申訴稱,他的土地糾紛確實是跟鄒鬆興家之間的紛爭,但當天帶人過來打架的是他的堂兄鄒某某。而且當天來打架的除了11位他認識的鄒姓人以外,還有20多人他並不認識。隨後幾年,惠東警方先後將包括鄒某某在內的11人抓捕歸案。
巫路生稱,鄒鬆興的右手曾因工傷致殘,手掌不能伸屈,不可能拿鐵棒殺死巫醮,而且當時鄒鬆興並不在現場。他認爲鄒鬆興是被叫來頂罪的,是被冤枉的,也是一名受害者,真正的主兇應該是鄒某某。因此,多年來巫路生不斷要求將其他在逃罪犯抓捕和賠償的同時,還於2010年3月15日申請要求法院撤銷對鄒鬆興的原判並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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