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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徽趙柒斤
清明掃墓祭先是一種流傳不衰的重親情孝道、慎終追遠的傳統風俗,可是,古人爲什麼又把踏青、拔河、插柳乃至放風箏、盪鞦韆等一些熱鬧、喧譁的遊樂性節目也安排進了清明節呢?
也許從宋人高菊卿的《清明》詩裏能找出一些答案:“紙灰飛作白蝴蝶,淚血染成紅杜鵑。日落狐狸眼冢上,夜歸兒女笑燈前。人生有酒須當醉,一滴何曾到九泉。”人們雖然於清明節祭墓,但這對於死者已毫無意義,所謂“一滴何曾到九泉”。你看看世間兒女,掃墓歸來,不都在燈前笑語嗎?所以,人生在世,不如飲酒作樂。
清明節不缺娛樂
那麼,莊嚴肅穆的祭墓與熱鬧喧譁的娛樂是何時融爲一體的呢?我“上九天、下碧泉”苦尋也沒找到準確答案。史書上只是說,唐代長安,寒食清明,遊樂風氣已盛。唐代《封氏聞見錄》說,當時人們掃墓歸來,便舉辦拔河賽,用四五十丈長、兩頭又分系幾百根小繩的大麻繩,分兩隊拔挽。有些地方拔河結束後就將大麻繩剁碎撒到田野或作牛飼料,相信如此會帶來好運和吉利。
至於起源於唐代的“清明插柳”的風俗,賈思勰在《齊民要術》已道及,就是辟邪闢鬼;而對於“盪鞦韆”,古人則認爲它能夠“擺疥”,即去掉疾病的作用。孟元老《東京夢華錄》記錄了宋代的情況:“寒食第三天(即清明日),凡新墳皆用此日拜掃。都城人出郊……四野如市……都城之歌兒歌女,遍滿園亭,抵暮而歸。”從這些文字的描述中,我們可以想象宋朝首都的清明節娛樂氛圍是非常濃厚的。但是,宋人在清明節舉行一系列遊樂活動,其目的跟前朝唐人沒什麼區別,就是辟邪、祈福。基於此,我覺得古代清明的肅穆與喧譁,其實並不“對衝”,而是一種互補關係:祭掃先人之墓,有利於孝道氛圍的形成;而踏青、拔河、插柳等娛樂活動的蓬勃開展,不僅表明古代人在信息、醫療、交通等閉塞的情況下善於利用自然的力量驅疾去災,同時也反映出他們非常關心和思索生命與生死問題。
古人將掃墓與踏青融合在一起,蘊含着他們對生態環境、對大自然的敬畏之心,從而更好地保護自然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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