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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裴曉蘭)孫振燕與男友秦喆專門合夥搶劫別人的iPhone手機。記者昨天獲悉,市二中院終審以搶劫罪分別判處他們有期徒刑8年和6年,並各處罰金。
27歲的孫振燕是河北省農民,其男友秦喆比她小3歲,是遼寧省無業人員。法院查明,孫振燕和秦喆經預謀後,於2009年6至7月間,分別在朝陽區工體附近或春秀路東側的華通新飯店附近,由孫振燕上前對單獨行走的路人進行毆打,目的是將被害人手中的iPhone手機打掉,秦喆趁機將手機拿走後,倆人一起逃跑。一個月內,倆人成功搶劫兩次。2009年7月,孫振燕在第三次行搶時被當場抓獲。後秦喆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並退賠5700元錢。
市二中院認爲,孫振燕、秦喆的行爲均已構成搶劫罪。鑑於兩人蔘與的第三起搶劫犯罪系未遂,秦喆另具有自首等情節,可依法對他們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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