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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有玩家輸了幾萬元後,向公安機關舉報。
警方開始佈局調查該網站。
2011年6年,公安機關順藤摸瓜,查出了“新同城遊”在外地的總服務器,成功將該遊戲網站一舉端掉。
老闆姜某、開發遊戲的沈某、負責推廣的丁某以及各級銀商等38名涉案人員一一被抓獲。目前,有兩名涉案人員在逃。
2012年3月22日,在嵊州市人民法院,38名被告因同一起案件被宣判,轟動嵊州的“新同城”案就此落下帷幕。
法院判決,沈某、丁某、姜某以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50萬元不等;而35名“銀商”明知是賭博網站,而爲其提供資金支付結算服務,其行爲均構成開設賭場罪,分別獲刑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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