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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宋君(化名)本想與自己包養的情人共度良宵,誰料情人趁機將其錢財洗劫一空。
今年1月初,宋君和玲玲(化名)通過熟人介紹相識,二人便以情人關係相處。雙方約定:男方一年出資10萬元用於包養,女方則在包養的一年內不談男朋友。正式見面一週後,宋君約玲玲共進晚餐。付賬時,包內現金被一旁玲玲看到。
當夜,玲玲特有精神,宋君則昏昏欲睡,大約11點多,宋君睡着了,一覺醒來時,發現房門虛掩着,身上攜帶的現金洗掃一空,打電話給玲玲,電話已關機。還未從溫柔鄉醒來的宋君只好報案。
警方於1月15日將玲玲抓獲,並扣押其隨身攜帶的贓款20500元和2000元港幣。玲玲年僅21歲,安慶市望江縣人。據其交代,贓款中有7000元寄回老家給了母親,其餘全部用於購物揮霍了。
(通訊員丁訴楊陽本報記者何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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