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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有人在自己店鋪外面撿拾廢品,懷疑對方的真正目的是行竊,於是不問青紅皁白就將撿拾廢品的人砍成了輕傷。經黑龍江省孫吳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近日以故意傷害罪依法判處單勇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單勇在孫吳縣開了一家糧油商店。2011年12月31日凌晨5時許,被害人吳某在糧油店門前,將該商店放在店外的紙殼箱放進自己裝廢品的三輪車內。正在店內睡覺的單勇被門外的聲響驚醒,看到有人在門外撿東西后,便到廚房拿了把菜刀出門查看。在查看的過程中,單勇誤認爲吳某是在盜竊,二話不說便舉刀將吳某的左肩部砍傷。後經法醫鑑定,吳某所受損傷屬輕傷。今年1月19日,單勇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鑑於單勇到案後全額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並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有悔罪表現,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王慶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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