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本報特約評論員徐立凡
從治理PM2.5的終極目標看,需要給予地方相當的容錯空間。這是客觀情況。但這一客觀情況,不能成爲無序監測PM2.5的理由。
儘管並未全面鋪開,但國內多個城市零星公佈的幾個PM2.5監測點選址,已經引發爭論。廣州、深圳、南京等地選取的監測點有些位於學校、公園、綠地附近,公衆對這些“環境優美”監測點產生質疑。
PM2.5作爲“世界性難題”,測哪裏、怎麼測、如何治,無疑是一個尚待探索和實證的漫長過程。從治理PM2.5的終極目標看,需要給予地方相當的容錯空間。這是客觀情況。但這一客觀情況,不能成爲無序監測PM2.5的理由。
事實上,PM2.5從未知到大熱,從暗處到明處,推動力並非治得了治不了,而是這一概念是否應該爲人所知。公衆最關注的首先是知情權的滿足,然後纔是治理環節。作爲政府部門滿足公衆知情權的初始化,儘量客觀地蒐集監測數據並公之於衆,是一個基本要求。這一基本要求,也應該成爲政府部門行動的基本立場。這甚至與技術層面對於PM2.5的認知無關。
有專家認爲,PM2.5是極細微顆粒,在城市空氣中實際上分佈比較均勻,即使設在公園裏也與住宅區差異不大,但這種說法難以釋疑。如果監測點真是與設置地點無關,那麼何以不設在污染區?
如果監測點確實影響數據的蒐集,那麼就不能只設在生態區。道理很簡單,否則監測PM2.5,就有隻提供名義上的知情權之嫌。對於公衆來說,這個進步顯然太小。
當然,僅僅是監測點選擇的科學,也不能保證數據的準確。目前,國家尚未出臺相應的監測技術規範,設備購置也沒有統一的採購計劃,這些都可能影響數據的準確性和對比的可靠性。城市空氣新標準的實施過程,本身就是填補制度空白的過程,監測點的選擇,是這一過程中重要的第一步。站在空氣治理第一線的地方政府,這一步需要走正,因爲它體現的是對於民生的切實呵護。
相關報道見今天A20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