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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劉長欣通訊員/李世寅郤海英)在中山多個集貿市場銷售假冒“美的Midea”、“蘇泊爾”等品牌小家電,林某秋被執法部門抓獲,並繳獲質量不合格的小家電1490臺。
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林某秋進行宣判,以犯銷售僞劣產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15萬元。對繳獲的1490臺小家電產品予以沒收,由扣押的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初中畢業的林某秋是普寧人,2010年8月,他投資5萬元在中山市小欖鎮豐源北路一間地鋪做生意。經朋友介紹,他了解到,在廣州市番禺區沙溪批發市場有不少流動商販,從他們手裏能買到價格很低的名牌小家電。
儘管流動商販聲稱價格低的原因是這些家電是“次品”,林某秋心裏仍猜想這其實是假冒僞劣商品。林某秋供述稱,由於有豐厚的利潤,他還是抵不住誘惑購入涉案的小家電用於銷售。此後,他多次從這些商販手裏購入“美的Midea”、“蘇泊爾”等品牌小家電。
進貨後,林某秋用小貨車將產品拉到南頭市場、遂溪市場等地方擺攤。定價比商場便宜30%左右,且均以正品名義銷售,所有商品都寫着“特價多少錢”。林某秋供述稱:“如果有人問爲什麼這麼便宜,我就說是‘廠家直銷’。”
該年8月至12月期間,他共銷售價值約3萬元的小家電,獲利約3000元。同年12月,工商部門在上述地鋪查獲質量不合格小家電產品1490臺,共價值人民幣27萬餘元。
中山市第二法院認爲,被告人林某秋無視國家法律,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其行爲已構成銷售僞劣產品罪,應依法懲處。鑑於被告人林某秋經傳喚後即能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歸案後又能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有自首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遂作出前述判決。
目前,中山涉案的假冒僞劣產品一般案值較大,涉案商品種類繁多,主要有菸草、電子產品、手機、小家電、熱水器等,這些產品的主要銷售點是市區居民小區和農村集貿市場。刑二庭副庭長陳健強提醒,消費者購物時要選擇正規商場,並索取購物憑證,且不要輕信所謂廠家直銷、廠家清盤、倒閉優惠等鼓吹,一旦買到假冒僞劣產品要及時向工商、質監等執法部門及時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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