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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記者王俊報道:記者昨天獲悉,深圳將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這就意味着深圳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月人均調增260元,調增幅約爲10%。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退休的企業退休人員,自領取基本養老金的當月起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調整。7月深圳將不再對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進行調整。
養老金不含補充養老保險
此次調整規定,對2011年12月31日前已在深圳社保機構辦理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按照2011年深圳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即2590元的5%定額計算,標準爲130元;再按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由此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四捨五入”後以元爲單位計算)。
基本養老金不包括按上級政策和深圳條例規定不予調整的補充養老保險、生活補貼、過渡性補貼、工齡補助、生活補助等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待遇,及歷年對高級職稱和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性累計調整額。
高級職稱加發專項津貼
根據調整,對於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人員,將加發一定標準的專項津貼。其中,具有正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發700元,副高級職稱(包括高級技師)每人每月加發600元。至於2011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的高級職稱企業退休人員,其累計加發額統一轉爲高級職稱專項津貼並按上述標準補齊。
高齡人員加發高齡津貼
調整還規定,對於高齡企業退休人員,將加發一定的高齡津貼。其中,對在2012年1月1日後年滿70週歲(按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爲準,下同)的企業退休人員,從其年滿70週歲的當月起每人每月加發90元;對在2012年1月1日後年滿80週歲的企業退休人員,從其年滿80週歲的當月起每人每月加發100元。
共濟基金支付調整費用
調整規定,對高齡或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人員增發的養老金,繼續以高齡津貼或高級職稱津貼的名義單列發放,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調整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仍達不到深圳上年度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齊至平均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增加,其社會醫療保險費也要相應增加。2011年1月1日起新增的高級職稱、高齡增發養老金部分不納入醫療保險繳費基數。
此次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調整所需款項,由基本養老保險共濟基金支付。目前,市社保局已將支付數據發送至銀行,近日內發放完畢。
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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