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爲逃避法律追究,在駕車致人重傷後逃離事故現場。廣東省連州市檢察院近日以交通肇事罪將舒貴才依法批准逮捕。
舒貴纔是連州市某政府部門的幹部,今年2月1日晚上8點左右,他駕駛一輛小客車在返回住處的途中撞倒一行人。爲了逃避法律追究,舒貴纔不僅未及時施救,還將肇事車輛的撒落物撿走,然後把車停放在小區停車庫內。之後,他步行回到事故現場,仍然未對重傷者採取任何救助措施,而是把地上的車輛碎片等撒落物撿起扔到他居住小區的垃圾桶裏,企圖毀滅證據。
第二天凌晨,舒貴才把肇事車輛開到某電站藏匿。案發後,交警部門在監控錄像中發現肇事車輛,並於2月7日上午排查到舒貴才所在單位。交警部門要求舒貴才所在單位聯繫舒貴才提供車輛協助調查,舒貴才無奈之下駕駛肇事車到交警中隊投案。
(廖少銘黃竹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