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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進一步貫徹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擬選任人民陪審員,現將選任人民陪審員方案公告如下:
一、選任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身體健康,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自願從事人民陪審員工作;
2.年滿23週歲,具有一定的調處糾紛能力,富有社會實踐經驗,羣衆威望較高;
3.遵紀守法,本人未受到過刑事、治安處罰或黨紀政紀處分,家庭主要成員未受過刑事處罰;
4.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5.戶口或住所地在蜀山區,有時間保障能參加案件陪審。
二、報名相關事項
1.報名時間:2012年4月7日至4月26日;
2.報名地點: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政治處(合肥市蜀山區井崗路與萬澤路交口)
3.報名所需材料:身份證、學歷證書、所在單位同意報名材料、近期免冠彩照二寸四張。
4.聯繫電話及傳真:0551-5357886
聯繫人:楊靜、張媛媛
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
2O1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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