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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以來,高新法院物業服務糾紛案件數量仍保持攀升態勢,已新收物業糾紛案件78件,其中95%仍因業主欠繳物業費而成訟,僅有一家業主委員會起訴物業服務公司。
根據我市2012年2月1日開始施行的《合肥市物業管理若干規定》相關內容,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將參與到處理物業糾紛工作中來,承擔起“負責組織協調本區域內業主大會成立和業主委員會換屆工作,協調物業管理與社區管理、社區服務的關係,調解業主、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的物業管理糾紛”的責任。近期,高新法院在審理涉及某物業公司與開發商以及業主委員會間糾紛案件前,承辦法官主動聯繫並邀請涉案小區所處芙蓉社區管委會工作人員旁聽了庭審過程。在隨後的交流中,承辦法官也向社區管委會的工作人員介紹了近幾年來物業糾紛案件的成因、爭議焦點以及整體發展態勢,提出了一些工作建議並就案件中所涉及到法律問題進行了分析。社區委工作人員肯定了旁聽庭審活動的意義,掌握小區的情況更有助於將來展開物業管理工作,希望與法院加強此類交流,共同構建大調解機制。合肥中院積極加強與社區管委會溝通聯繫以期實現齊抓共管,有效銜接社區管委會調解與法院訴訟調解工作,動用一切可以動員的力量共同參與社會管理,真正實現解決社會矛盾,促進轄區和諧的司法功能。劉亞鵬陶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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