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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紀委近日下發通知,對黨員領導幹部婚喪嫁娶等事宜作出嚴格規定。要求黨員領導幹部在辦理本人及家庭成員婚喪嫁娶等事宜中需要宴請的,原則上控制在20桌以內;確有特殊原因需擴大的,經批准後方可辦理,但不得超過30桌;迎送車輛不得超過8輛。
延安市紀委下發的《關於嚴禁黨員領導幹部大操大辦婚喪嫁娶等事宜的通知》中規定,嚴禁黨員領導幹部在辦理婚喪嫁娶事宜中講排場、比闊氣,鋪張浪費,藉機斂財;嚴禁分批次、多地點辦理;嚴禁動用黨政羣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公車;嚴禁搞封建迷信活動;嚴禁在本單位或與自己行使職權有關的單位報銷或變相報銷辦理婚喪嫁娶事宜的費用。
對頂風違紀、借婚喪嫁娶等事宜大操大辦的,一經發現,要依據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並沒收非親屬人員贈送的禮品和禮金,同時要追究所在單位領導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