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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張蕾通訊員孫敏劉丹)兩名“的哥”因手頭缺錢,竟夥同他人搶劫黑車司機。記者昨日從朝陽檢察院獲悉,李某、張某因犯有搶劫罪被朝陽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年半和10年。同夥薛某也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李某、張某系開出租的“的哥”。因手頭缺錢,二人找到薛某借錢。薛某拒絕後,稱認識一名黑車司機王某(化名)比較有錢,後三人商議對王某實施搶劫。
2011年9月,李某、張某以打車爲名,搭乘王某駕駛的黑車行至一較爲偏僻路段。二人對王某進行毆打,當場劫取王某駕駛的黑車及其隨身攜帶的手機、金項鍊等物,後三人陸續落網。
檢察院指控,三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暴力當場劫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經審理,法院以搶劫罪分別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李某有期徒刑十年、薛某有期徒刑十年。J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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