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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級公安機關將進一步深化緝槍治爆專項行動,不間斷地開展地毯式、滾動式、全方位排查,加大集中收繳力度,全力加大涉槍涉爆在逃人員緝捕力度,力爭在6月底前將全省涉槍涉爆逃犯全部抓獲。這是記者4月10日從省公安廳召開的全省緝槍治爆專項行動新聞發佈會瞭解到的。
2月以來,全省公安機關深入開展緝槍治爆專項行動,截至目前,共收繳非法槍支1304支、子彈14168發、仿真槍1055支、管制刀具5057把、炸藥310.5公斤等散失社會的非法危險物品,查處涉及危險物品違法犯罪案件40起。其中,瀋陽市公安局共偵破持槍犯罪案件4起,收繳非法槍支34支、子彈2101發、仿真槍116支、管制刀具280餘把、炸藥13公斤及其他危險物品。
新聞發佈會上,省公安廳發佈了《遼寧省涉槍涉爆涉刀違法犯罪舉報獎勵辦法》,辦法規定對舉報線索一經查實,一次最高獎勵可達2萬元。我省獎勵辦法規定,根據羣衆舉報線索,查破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爆炸物品、槍支彈藥、劇毒化學品等重大案件的,視情給予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獎勵;破獲持槍傷害、殺人、搶劫、綁架、強姦以及爆炸等重大犯罪案件的,視情給予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獎勵;取締非法制販爆炸物品、槍支彈藥、劇毒化學品窩點的,視情給予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獎勵等。
當日,瀋陽市公安局公佈羣衆舉報涉爆涉槍等違法犯罪獎勵標準。舉報線索破獲非法制造、買賣、郵寄、儲存、運輸爆炸物品、槍支彈藥案件,每案獎勵1萬元,最高獎勵50萬元;重大案件或循線索追蹤取締非法制造、儲存、販賣爆炸物品、槍支彈藥窩點案件,每案獎勵5萬元,最高獎勵50萬元;舉報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爆炸物品、槍支彈藥的違法犯罪嫌疑人姓名(公安機關不掌握)並經查實的,獎勵3000元,最高獎勵20萬元;舉報線索破獲盜竊、搶劫彈藥、爆炸物品、危險物質案件,每案獎勵5000元,最高獎勵50萬元;舉報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危險物質的違法犯罪嫌疑人姓名並經查實的,獎勵5000元,最高獎勵20萬元;舉報線索破獲持槍搶劫致人傷亡案件,每案獎勵1萬元,最高獎勵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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