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天津市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服務中心成立以來,先後爲9個行業商會、異地商會推薦了法律顧問並簽署了服務協議,爲200餘戶民營企業提供了專項諮詢和服務;受理電話、網絡及來人來函投訴1000餘人次(件),挽回經濟損失1000餘萬元,投訴滿意率達95%以上。
2005年,在市紀委(市監察局)、市委統戰部和市工商聯的直接推動下,經市政府批准,市監察局、市工商聯聯合成立了天津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服務中心,成爲全國省(市)級第一家爲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提供服務保障的專門機構。爲切實發揮服務中心作用,制定了《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服務中心的實施意見》,建立了工作機構,完善了工作制度,明確了受理民營企業投訴、組織調查處理、交流通報情況、配合組織對政府職能部門進行民主評議、搞好民營企業服務、提出工作建議等6項職責。市監察局按照《行政監察法》規定,依託服務中心對國家行政機關開展檢查,推動了政府部門依法行政。服務中心與市人大法工委、市高級法院、市質監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門建立合作機制,制定了服務保障民營企業發展的19項具體措施;聯合有關部門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政策諮詢、現場辦公等活動,爲企業發展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設立了投訴專線電話,開通了網上投訴專欄,及時協調解決民營企業遇到的實際困難。服務中心還聘請了60家民營企業的代表擔任“行政效能監督員”,在行業商會、異地商會建立了聯絡員,加強與政府部門的互動交流,推動了政府職能和作風的轉變。在市服務中心的帶動下,目前全市各區縣都成立了相應的機構,爲維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優化政務環境、加快市場經濟建設、營造良好投資環境,發揮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