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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紅星妻女
去年11月29日,通過與“新報熱線”的一次深入對話,在矛盾中痛苦掙扎8年的逃犯李紅星終於下定了爲“百歲兒”愛女自首的決心。經過近4個月的調查取證,目前,有關李紅星的案件已經移送至甘肅省天水市中級人民法院。此案有可能於下月開庭審理。
據瞭解,該案件一直由甘肅省天水市武山縣公安局刑警大隊進行調查取證,3月轉至檢察院進入審查和立案程序。昨天,甘肅省天水市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工作人員透露,目前,李紅星案件已提起公訴,整個案件於昨日轉至天水市中級人民法院。案件開庭的具體日期還未確定,預計在下個月中旬左右將正式開庭審理。
自從在天津自首後,李紅星夫妻倆就開始分隔兩地,一個被押回甘肅進行調查,另一個帶着女兒返回雲南父母家暫住,直到春節前,李紅星的妻子小苑才帶着女兒回到李紅星8年未回的老家——甘肅省武山縣樺林鄉孫堡村。
李紅星的父親雙腿有疾病,已無法自理,春節後李紅星的弟弟又要到外地打工,於是小苑便主動留下,一邊照顧老父親,一邊等待李紅星案件開庭審理,“女兒已經8個月大了,才第一次見爺爺,我也想多待些日子,離他近一點,有什麼消息也能早點得到。”小苑說。本想等到李紅星開庭後有了判決再離開,可是後來因自己的父母太過思念打來電話,小苑在上週才帶着女兒回到雲南德宏老家,她說,只要開庭日期一定下來,就第一時間帶着女兒回甘肅,一家人一起面對結果,不管刑期多久都會等他出來一家團圓。
李紅星律師
細節記不清
對量刑不利
有關李紅星案件進展的具體情況,記者聯繫到了李紅星弟弟爲其聘請的甘肅中天律師事務所陳海全律師。陳律師表示,通常此類案件的量刑標準爲10-15年有期徒刑,自首減刑的話大概會是刑期的20%-50%。重要的是,自首的含義包含了主動投案和如實供述兩個方面,李紅星案件中,主動投案這部分是毫無疑問的,但李紅星本人對於當時傷人詳細情節的描述卻始終是模糊不清的,“警方提供的證人證詞都能明確證實當年確是李紅星傷人致死,可是他卻無法回憶清楚詳細過程。”陳律師說,這樣的情形一旦開庭後罪名成立,對量刑的考慮會不利。
“他的精神狀況還可以,就是很想念家人。”陳律師告訴記者,“他也期盼早點開庭,有個結果,他就可以堂堂正正地面對女兒了。”
新報記者任桐實習生郭宇攝影新報記者谷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