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2年星光電視節目創新創優論壇”日前在武漢舉行。廣電總局副局長李偉在會上表示,電視節目要防止過度娛樂化、低俗化傾向的反彈,要禁止網絡紅人、在網上炫醜的人物上電視做嘉賓。“網絡炫醜”之所以走紅,長盛不衰,新醜迭出,公共媒體包括電視媒體恐怕是難辭其咎。我們可以寬容大衆、寬容羅玉鳳們,但我們不能寬恕媒體,媒體追求收視率、追求經濟效益,都沒錯,但媒體也必須堅守職業底線,那就是擔當起引導文明風尚的社會責任。因此,廣電部門對網絡炫醜人物上電視的“禁令”無疑有其必要,但近幾年來對電視節目的規範以及類似的“禁令”,主要限於文件或政策形式,缺少與之相配套的制度機制。《中國青年報》評論建議說,在這方面,國外有諸多成熟經驗可以借鑑。首先,電視節目“分級”制度有必要推進和建立,在不分級的情況下,“管得嚴”和“管得寬”都可能傷及無辜。“分級機制”符合市場規律,也能較大限度避免“誤傷”。其次,類似的“禁令”有必要法律化。美國電視臺有56%的電視節目都是真人秀,娛樂氾濫化是真實寫照,但美國有《反低俗法案》,清晰界定了“淫穢內容”、“下流內容”等,使之成爲不可逾越的法律紅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