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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祝頤(武漢)
1月12日,廣東省東莞男子蔣某軍被一輛麪包車撞傷,不省人事,肇事司機逃逸。東莞市鳳崗公安分局局長羅建軍下班路過事發現場,指揮同行民警救人並處置事故。圍觀者與傷者妻子張某蘭趕到現場後指責羅建軍是肇事者。在羅建軍親自督辦下,警方16小時抓獲肇事者,張某蘭稱對誤會感到十分懊悔。因傷者無力承擔醫療費,4月10日,鳳崗公安分局民警們發起捐款,共募集愛心善款3萬餘元。
公安局局長路遇車禍,馬上停車救人,避免了小悅悅之類的二次碾壓悲劇重演;局長積極與醫院溝通,爲傷者開闢救治綠色通道,爲救治傷者贏得寶貴時間;被圍觀者與傷者家屬指責爲肇事者,局長指揮破案,抓獲肇事者;肇事者與傷者無力承擔醫療費,局長不計前嫌組織民警捐款,以解傷者燃眉之急。如此大愛鏡頭令人感動,公安局局長的救人行爲難能可貴。事情真相大白之後,傷者家屬也向局長表達了歉意。
但是,公安局局長救人被指責爲肇事者的救人插曲令人難以釋懷。人與人之間缺乏信任的沉重行善語境值得反思。試想:如果被指責爲肇事者的不是公安局局長,如果公安局局長沒有幾名同事作證,如果案件沒有偵破,肇事者沒有找到,結果又將如何呢?如果好心救人被倒打一耙的事情多了,還有多少人能夠坦然見義勇爲?
毋庸諱言,在當前的社會環境下,見義不爲、各掃門前雪的人確實存在,但這種人畢竟不能代表社會的主流,更不等於大家都認同這種做法。這種做法不僅不應被提倡,還應受到譴責。中國有句老話,救人如救火。看見傷者倒地,你忍心不伸出援手嗎?如果大家寧可冷漠圍觀,都不出手相救,自己傷害他人的嫌疑似乎不存在了,但是人的道德底線與社會道德風尚體現在哪裏?
雖然個人的道德幫扶力量不足以走出“好人被訛詐”的陰影,也改變不了輿論取向。公安局局長救人被誤解帶有幾分悲壯色彩。但是我們不必渲染“如果不是公安局局長救人”的行善悲情。我們都有義務堅守道德底線,建好自己的靈魂家園。只有相信世上還是好人多,人人獻出一份愛,世界纔會變得更加美好。
當然,要激活更多人的向善之心,不能依靠公佈彭宇案的真相,也不能依靠救人局長依靠自己的特殊身份自證清白,還需思考如何搭建人際信任平臺,人與人之間建立基本的信任感,化解“好心沒好報”的現實尷尬。對此,除了道德輿論層面的呼籲以外,我覺得深圳市此前獎勵救人少年的舉動是樹立了一個很好的道德標杆。如果“行善有獎”的物質激勵、精神鼓勵和“訛詐有罰”的法律懲處變成法律制度常態,或許是留住滑坡道德,搭建人際信任平臺的一劑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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