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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陶媛記者張瑞哲爲了拿錢給一起生活了幾年的“女友”,59歲男子不惜挪用鉅額公款。然而,男子被捕後,不僅“女友”不見了,問起“女友”情況竟然只知道對方姓名而已,而這個名字是真是假他也不知道。
昨日,記者從西湖區經偵大隊瞭解到,簡某從2007年開始擔任某燃氣公司江西賓館氣站值班員。2011年7月開始,簡某分幾次收來的共計33萬餘元燃氣費挪爲己用。據簡某交待,挪用的錢都給了女友。原來,簡某早年離異後一直獨身,幾年前,簡某認識了一位名自稱“王燕”的女子,幾番接觸後,雙方開始交往起來。去年開始,王燕以買房需要繳納押金等理由,多次向簡某要錢。
去年11月,燃氣公司發現簡某挪用營業款後多次催款,對方卻拒不歸還。無奈之下,公司向警方報案。被捕後,王燕從未現身,也聯繫不上。簡某表示,自己雖與女友生活過幾年,但不知女友家情況,“王燕”是不是她的真實姓名都無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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