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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15日從南京市公安交管部門獲悉,南京進一步加大對車輛違停的處罰力度,在主次幹道違停的將罰款100元並記3分,駕駛員不在場的一律清拖。
據介紹,南京市目前各類機動車超過140萬輛,在104萬輛汽車中,私家車達到了84萬輛,主城區停車泊位嚴重不足,停車矛盾突出,車輛亂停亂放情況嚴重。
爲有效治理車輛亂停亂放問題,南京市公安交管部門近日啓動了機動車違停“百日攻堅”整治行動。同時發佈公告:機動車應當按照指定地點停放,除停車場、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以外的地點不得停放。機動車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等地點,不得臨時停車。自4月13日起,在設有禁停標誌、禁止標線的路段,特別是在主城區主次幹道的快車道上違停的車輛,將依據《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處以100元罰款並按規定記3分,駕駛人不在現場的,依法予以拖移車輛。
此外,在沒有監控的支路、街巷等路段,則繼續由交警通過貼罰單的方式進行處罰。
爲最大限度緩解停車矛盾,此次整治車輛違停期間,公安交管部門將與城管部門聯動,大力挖掘路外停車資源,相關部門也將於近期拿出改善停車環境的方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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