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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權不敢用”是當今黨政系統“機關病”的另一種表現。部分熟諳明哲保身的“太平官”,爲了自己不惹麻煩、不犯錯誤而儘可能地不明確表態、不攬分外事務;對自己分內的事情含糊表態,拖延處理;遇到棘手問題需處理時,找各種理由推諉,說明該問題不歸自己管;實在推託不了,便一本正經地捏造種種“上級最新指示”、“最新政策精神”,表示該事情在其能力範圍之外,繼而將問題“推”給頂頭上司。
歸納起來,“有權不敢用”的“機關病”主要有以下幾種“病症”:一是怕擔當責任而不敢用權。保官持祿思想嚴重,忘記自身作爲人民公僕的職責心想只要不影響工資和福利,事情多幹不如少幹;遇到需要擔當責任的問題時,儘可能拖延、推脫,以免捅婁子、犯錯誤。二是怕遭到報復而不敢用權。面對違紀違法行爲,採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或視而不見的態度,將職責與良知拋在腦後,生怕得罪人,遭到報復,一心只想保住自己的爵祿。這類庸官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當成一種擺設,在其位而不謀其政,浪費社會資源。三是爲了討好上級而不敢用權。無論大小事務一律向上級領導請示,一切按領導的意思辦,長此以往,依賴性使其不敢自主決策,生怕領導怪罪而被疏遠。
久而久之,這類長於請示、怯於決斷的“太平官”便成了傳達工具或虛置擺設,“不敢用權”便成爲特殊的“權力擱置”。
國以賢興,政以才治。官員“有權不敢用”,此類“有責不盡,怠於履職”的行爲本質上是一種失職、一種腐敗。這一“機關病”不僅助長了“明哲保身、但求安穩”之風蔓延,而且從客觀上爲部分“一把手”打造“一言堂”創造了環境。這不僅損害了黨政幹部的整體形象,影響了黨政機關作風建設的成效,而且嚴重阻礙了我國民主政治進程的推進。爲此,應從以下幾方面加大改革力度:一是加強領導班子集體決策、民主決策的制度化建設,改變“一把手”權力過於集中的局面是關鍵。二是實現幹部選任機制的民主化和科學化,真正選出務實、能幹、得人心的好乾部。三是提升黨政幹部工作效能監督的實效。科學的制度規範及考評機制是治癒“機關病”的一劑良藥,只有明確各項工作的操作流程和考評權責,不斷完善和創新考評機制及監督機制,保持制度剛性,才能遏制“機關病”的蔓延。
作者單位:中共廣東省委黨校
堯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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