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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建明前面我已介紹過美國學者提出了免疫功能在對腫瘤細胞(我稱其爲癌毒)產生抑制作用的同時也具有助長作用的新觀點,它修正了免疫功能對腫瘤細胞只起抑制作用的經典認識。我把西醫的這一新識稱爲亢氣(過度的正氣)助邪論。
正氣是重要的,但不是越多越強越好,更不是萬能的。它除了正常發揮外,也會紊亂與失調。而表現在大多數癌症患者上的特性,就是免疫功能的過度表現。對中醫而言,儘管正氣包括了氣血陰陽,但在過度表現上的內容則主要以氣和陽爲主。而氣陽過亢則都會變成火。那麼火爲何會有助長癌毒發展的作用呢?因爲癌毒是熱性的,熱邪再碰到人體熱的環境,則自然既利其生存又促其發展。這就是正氣過度就會助推癌毒發展的道理。由此可見,治療癌症要同時着力於兩端:既要抑制癌毒,又要把過亢正氣所導致的機體的熱性環境調低至治療所需要的狀態。
癌症難治和治後容易復發轉移的原因,固然主要跟癌毒的頑烈難死有關,但也與機體的熱環境沒有得到根本性改變有着重大關係。所以調低正氣水平不僅是因其偏高而本身需要調整,也因爲調降後的機體環境能不利於癌毒的生長而間接抑敵,還可藉此彌補中藥性緩力弱之弊。故其意義重大。這是至今未見有人考慮到的問題,而我在實踐後認爲這是十分重要和有益的。
就常理常病而言,將過亢的氣陽調整至正常水平即可。但對癌症這個水平還不夠,還需低於正常水平。因爲癌毒性熱,正常水平的氣陽對它還是具有較大的助長作用。故對此大毒之病,矯枉還應稍過其正。這就是我把調整目標不以正常水平而以治療所需爲準的道理。
那麼如何可以使得機體熱性的環境趨冷以遏制喜熱的癌毒的生長呢?
用寒性的藥物清瀉過亢之氣陽。
癌毒的本性是毒與熱的結合,故治療原則上自然應以苦寒的清熱解毒爲主。而中藥理論認爲苦寒之藥有抑氣損陽之弊,故在使機體熱境降溫的治療措施上不必另開藥路,可徑藉此特性而實現。但問題是:欲將先天使然或後天長期形成的已熱或火的機體狀態調回至正常以下的偏低水平,至少需要五年以上的時間。而這個時間癌毒是不給我們的。怎麼辦呢?唯一的辦法只有應用超常的峻量。但即便如此,仍難以趕在癌毒致命之前速集足夠力量以阻止抑殺它。怎麼辦?那就不僅要用峻量,還必須快速遞增。唯其如此,才能收到在解毒同時既調機體環境又補中藥性緩力弱之短的效果,而提高療效的可能性也纔會因此而明顯增加。所以在治療過程中因此而出現的一些無害生命本質的暫時性的虛弱諸症正是治療所需而非治法用藥的副作用。
按照上面的思路與要求,反觀現在醫生的普遍用法則是根本達不到這種要求的。原因在於:一是用的雖然也屬清熱解毒藥,如半枝蓮、白花蛇舌草等,但其藥性明顯弱於專擅清熱解毒之功的黃連、黃芩、黃柏、山梔等。二是劑量太輕。三是患者本身的體質就已過熱或火。癌毒烈,體質熱,藥性緩,劑量輕,這就一如用驅蚊之力去打虎狼,所以幾十年實踐的整體失敗自然就是必然之事了。
至此自然有人會問:你說人的體質下降了有利於治癌,那西醫化療後有些患者出現了白血球或血色素等的輕度或重度降低,正氣不也是明顯下降了嗎?但爲何療效卻依然不好甚至更加不好了呢?我對正氣水平的調降,一方面只是對人體正氣物質中呈現爲氣和陽的功能的抑制,而並非是對物質本身的損害,故不會出現諸如白血球等正氣指標的下降。另一方面對正氣調降的程度是以當前安全和病癒後能夠恢復爲前提加以限制,且又有辦法可以隨時把握的。但不顧正氣的不當化療則做不到這一點。因爲化療藥的特點是殺敵之效必以損正爲代價。它對正氣的破壞不僅是功能也是物質的,所以它是做不到既殺敵又不傷正和扶正的。至於升白藥類的作用,在本質上僅是指標的暫時上升而已,對人體並無實質性的補益作用。所以我的方法是不損害機體的正氣物質而僅對其功能狀態所作的可控、可復的主動性調整,而不當化療則是既調不了狀態,又是對正氣持續性的難控、難復的實質性損害。因此,兩者的性質和效果是完全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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