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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13日,天津市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大我市財政教育投入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將進一步加大本市財政教育投入,新增財力要着力向教育傾斜,優先保障教育支出,年內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佔本市GDP(國內生產總值)比例將達到4%。
《意見》指出,財政性教育經費將重點支持基本普及學前教育、均衡發展義務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加強職業教育能力建設、提升高等教育質量、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等,提高預算內基建投資用於教育的比重,解決社會關切的教育熱點難點問題,使人民羣衆共享教育改革發展成果。各區縣要嚴格保證財政教育支出增長幅度明顯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對預算執行中超收部分,也要按照上述原則優先安排教育撥款,確保全年預算執行結果達到法定增長的要求。
爲拓寬財政教育經費來源渠道,本市將認真落實國家統一內外資企業和個人教育費附加制度,全面執行開徵地方教育附加規定,嚴格按照規定比例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教育資金。各區縣、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收入徵管,依照規定足額徵收,不得隨意減免,確保拓寬財政性教育經費全部用於支持教育事業發展,嚴禁截留、擠佔和挪用,同時不得因此而減少其他應由公共財政預算安排的教育經費。
據瞭解,近年來本市圍繞實施科教興市和人才強市戰略,財政教育投入持續大幅增長,先後出臺了一系列加大財政教育投入的政策措施。2006年至2011年,全市財政教育支出從81.6億元增加到295.1億元,年均增長29.3%,高於同期財政經常性收入年均增長幅度;財政教育支出佔公共財政支出的比例從14.7%提高到16.4%,已成爲全市公共財政的重要支出項目。(記者李晶實習生史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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