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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劉寶權)近日,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向全國模範法官黃丹鳳學習動員大會。會上,瀋陽中院黨組宣佈了向黃丹鳳學習的決定,並給予其一萬元獎勵。瀋陽市兩級法院600多名幹警學習了黃丹鳳的先進事蹟。
黃丹鳳現任瀋陽市甦家屯區人民法院林盛堡人民法庭庭長。她到法庭工作12年來,共辦理各類民商事案件3602件,調撤率達65.9%。擔任庭長後,她在處理好事務性工作的前提下,每年辦案都超過300件。她公正廉潔辦案,化解社會矛盾,關心百姓冷暖,以高尚的品格、精湛的業務、親民的態度、愛民的作風贏得了一方百姓的信任和讚譽。她所帶領的法庭曾先後被瀋陽中院記集體三等功,被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爲全省優秀人民法庭。她本人先後被七次記個人三等功,兩次記個人二等功,獲得瀋陽市勞動模範、瀋陽市優秀共產黨員、遼寧省勞動模範、遼寧省“三八”紅旗手、遼寧省十傑法官、全國優秀法官,2011年又榮獲全國模範法官榮譽稱號。
瀋陽中院院長卞當學號召兩級法院全體幹警以學習黃丹鳳同志爲動力,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腳踏實地、默默奉獻,推動瀋陽法院工作科學發展。學習黃丹鳳同志摯愛審判事業、對人民羣衆飽含深情的優良作風。作爲一名長期工作在基層的法官,她用行動展示敬業奉獻的黨員本色;作爲一名基層法庭庭長,她用熱忱書寫司法爲民宗旨;作爲一名普通農民的女兒,她以品行詮釋光明磊落的做人準則。學習黃丹鳳同志公正司法、秉公辦案、視維護公正爲使命的職業操守。黃丹鳳同志始終堅持秉公執法、剛直不阿,贏得了羣衆的信任。她給自己“約法三章”:不和當事人同桌吃飯,不和當事人單獨外出,不在家裏接待當事人。學習黃丹鳳同志忠於使命、愛崗敬業、視勤勉工作爲天職的高尚品質。黃丹鳳同志把平凡的工作崗位當做爲人民服務的舞臺,把本職工作當做奉獻的機會,12年來,她平均每年實際工作日都超過30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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