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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因言語失當與住宿的旅店老闆發生口角、廝打,進而持刀將旅店老闆刺成輕傷,後當事人雙方達成刑事和解協議。近日,犯罪嫌疑人那順被內蒙古自治區錫林浩特市檢察院作出不予批捕決定。
2011年2月27日23時許,21歲的那順來到錫林浩特市走親戚,並與表弟一起住進了錫林浩特市一家旅店。在房間內,兩人酒後唱歌、吵鬧,旅店老闆孫某到房間提醒了幾句。不久,那順跟表弟出去買東西路過前臺時,心懷不滿的那順便譏諷孫某長得醜,兩人互相謾罵並廝打起來,那順將孫某面部及上臂刺傷,經法醫鑑定爲輕傷。
錫林浩特市檢察院經審查後認爲,那順系初犯、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且家人已積極賠償被害人的救治費用及相關損失,並已取得被害人的書面諒解,依法對那順作出不予批捕決定。
(牟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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