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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16日發佈。意見指出,今後,不再批准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意見要求,清理規範現有事業單位。對未按規定設立或原承擔特定任務已完成的,予以撤銷。對佈局結構不合理、設置過於分散、工作任務嚴重不足或職責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同時,在清理規範基礎上,按照社會功能將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爲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爲行政機構;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爲企業;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今後,不再批准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意見指出,根據職責任務、服務對象和資源配置方式等情況,將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細分爲兩類: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一類;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二類。具體由各地結合實際研究確定。
意見明確了改革的總體目標和階段性目標。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確、治理完善、運行高效、監管有力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基本服務優先、供給水平適度、佈局結構合理、服務公平公正的中國特色公益服務體系。
目前,全國共有126萬個事業單位,其中,有3000多萬名正式職工,900萬名離退休人員。這次改革幾乎涉及到所有的事業單位機構和人員,這讓很多人的心情不再平靜。
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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