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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網消息爲進一步規範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尤其是持股比例達30%以上(包含30%)股東的增持行爲,上交所18日發佈新修訂的《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爲指引》。
一般而言,大股東增持行爲向市場傳遞的最直接信號,即是“看好上市公司未來發展前景、認可當前估值水平”,然而盤點以往案例,一些上市公司大股東在增持背後卻有其深層意圖,如爲再融資護航、爲“小非”減持造勢等。而此次發佈的新指引,除規定“相關股東首次增持行爲發生後,擬繼續增持股份的,應當在首次增持行爲發生之日,將後續增持計劃一併通知上市公司”之外,更首次明確:無後續增持計劃的,也應當及時告知上市公司,並予以披露。若相關股東在首次增持股份前擬先公告增持計劃,除按規定披露增持計劃外,還應當在公告中承諾最低增持比例或增持金額。
在分析人士看來,監管部門此舉是爲增加大股東增持的透明度,減少“作秀式”增持行爲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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