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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茂華
新聞源
有的車前後牌照均無;有的車掛了前牌不掛後牌;有的車牌照不按規定掛……連日來,根據市民舉報,記者調查發現,許多拖車、灑水車、垃圾清運車、掃道車、欄杆清洗車不按規定懸掛牌照,堂而皇之地在幹道上違規行駛。
(詳見本報今日A9版)
機動車無牌不得上路,這是最基本的常識;我市有關部門也出臺了相關規定,凡是未懸掛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無效或過期)的,一律扣留車輛,記6分並罰款;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一律記6分並罰款。然而,在南昌街頭,不掛牌卻大搖大擺上路的機動車並不少見,環衛垃圾車、城管執法車、後八輪、私家車,應有盡有,在夜間更是如此;具有諷刺意味的是,交通違章拖車有的也沒牌——自身就是違章車!
經過這些年的文明交通宣傳和嚴格交通執法,特別是借舉辦“七城會”的東風開展的交通綜合整治,司機的文明交通參與意識有了很大提高。但不可否認的是,仍然有部分司機對交通規則和交通標誌熟視無睹,交通違章行爲隨處可見。相對於有牌車輛,無牌車輛的司機更加有恃無恐,超速行駛、違章亂停、隨意變道、闖紅燈、亂停放等現象普遍存在,給其他車輛和行人帶來非常大的危害;無牌車輛交通違法導致的傷亡事故時有發生,無牌機動車肇事逃逸也屢見不鮮,給受害人帶來了巨大傷害,令人悲憤。
進行了無數次的整治,執法人員也在路上巡邏,爲什麼無牌機動車仍然能那麼“逍遙自在”?筆者以爲有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是“特權車”帶壞了頭,這些“特權車”除了前述的幾類外,還有一些搶險車輛以公權和公共利益的名義上在道路“裸奔”。二是有關部門執法不嚴,對無牌車輛並未依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或者即使進行查處,也往往執行“雙重標準”——只查處社會車輛,而對“特權車”卻不聞不問。於是,無牌車就這樣無所顧忌地讓管理者丟臉、讓城市文明蒙羞。
機動車的號牌就是其身份,沒有牌就有理由懷疑此車的合法性;而且,車車有牌,才能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營造和諧的交通秩序、才能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這也是廣大羣衆的強烈呼聲。那麼,有關部門就應該而且必須迴應這種呼聲,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來加大對無牌車輛的整治力度:發現無牌車輛應當場一律扣車,記分並罰款;新車則必須提供相應購車手續;要強化對建築工地和城鄉結合部各類車輛的監管,一經發現嚴肅處理。“特權車”所在單位要抓好自有各類車輛號牌安裝情況的自查自糾,凡是號牌缺損的立即進行更換,特別是執法部門要更嚴格做好表率,自己不正何以正人?
要抓好十字路口現場查處、天眼探頭監督查處、夜間主要道路和出城口重點查處,把日常查處和專項查處相結合,提升無牌車輛查處的有效性和長效性。
無牌車輛上路,直接威脅着市民的安全、影響了法律的公正,也損害了有關部門和管理隊伍的良好形象,加強無牌車管理事不宜遲、刻不容緩。相關部門要自覺履行職責,站在對羣衆負責、對自己負責、對南昌負責的高度,以強有力的手腕和紀律,對無牌車輛嚴查重管,杜絕一切無牌車輛上路,讓已經上路的無牌車輛無處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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