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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4月19日電(記者呂諾胡浩)衛生部近日函覆質檢總局關於進口牛初乳類產品適用標準問題時稱,“嬰幼兒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爲原料生產的乳製品”,引發關注。對此,有關專家19日解釋說,牛初乳是乳牛產崽後7天之內的乳汁,屬於生理異常乳,其物理性質、成分與常乳差別很大,產量低,工業化收集較困難,質量不穩定,不適合用於加工嬰幼兒配方食品。我國對嬰幼兒配方食品的原料採取嚴格的安全性評估制度,列入嬰幼兒配方食品相關標準後方准許使用。制定嬰幼兒配方食品標準的首要原則是安全性,牛初乳對嬰幼兒不是傳統食品,也不是必需食品。長期食用牛初乳對嬰幼兒健康影響的國內外科學研究較少,缺乏牛初乳作爲嬰幼兒配方食品原料的安全性資料。
目前,牛初乳未列入我國嬰幼兒配方食品標準及相關標準中,國際上也未允許牛初乳添加到嬰幼兒配方食品中。我國進口的牛初乳主要來自澳大利亞和新西蘭。澳大利亞將牛初乳作爲補充類藥物管理,新西蘭規定添加牛初乳的膳食補充劑類食品不得用於0至4個月嬰兒。
專家稱,衛生部從審慎原則考慮,經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部門和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研究,作出這個規定,同時爲實施以上規定設置2012年9月1日爲過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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