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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郭彪通訊員/段聰)昨日上午,備受關注的東部華僑城“太空迷航”項目重大責任事故刑事案件在深圳鹽田區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法庭認定8名被告人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分別被判處一年零六個月至五年有期徒刑。
據瞭解,2010年6月29日,深圳東部華僑城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部華僑城公司”)大俠谷景區“太空迷航”項目在運行過程中,設備中三自由度運動平臺的中導柱內M16螺絲疲勞斷裂,5﹟座艙傾覆掉落,發生事故。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10人受傷的嚴重後果。事故發生後,有關部門迅速成立事故調查組,在現場勘查取證後,專家組提出了對有關責任單位及人員的處理建議和防範措施。經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覆同意的《深圳市鹽田區東部華僑城有限公司“6·29”較大死亡事故調查報告》認爲,本案8名被告人均對事故負有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爲,東部華僑城“6·29”事故是“太空迷航”項目設計製造、安裝調試和使用維護過程中各種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爲和因素綜合造成的,是一起嚴重的安全責任事故。8名被告人客觀上有違反大型遊樂設施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爲,主觀上具有過失罪過,致使設備發生事故,造成6人死亡、10人受傷的嚴重後果,情節特別惡劣,8名被告人的行爲均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其中被告人楊世祥因項目設計計算錯誤以及在設計圖紙審覈中存在疏忽而被判決負有直接責任,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楊光農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被告人楊濤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四年。被告人劉國強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被告人邢振琦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被告人黃少軍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應華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陳德友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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