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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趙楊通訊員/南檢宣)5年前,4名男子裏應外合在一個黑夜搶劫了廣州石油分公司的一艘加油船,案發後其中兩名男子逃跑。2011年潛逃多年的“內鬼”阿宇經過複雜的思想鬥爭主動投案自首。日前,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檢察院以搶劫罪對阿宇起訴公訴。
今年25歲的阿宇爲被搶劫加油船上的一名普通船員,2006年1月某日,同案人鄭某打電話說要到阿宇工作的加油船搞點油(意爲搶劫),於是阿宇就將加油船的有關信息告訴了鄭某。同月29日白天,鄭某通知阿宇晚上動手,並叫阿宇假裝不知情。當天19時許,鄭某、鄧某(均已被判決)和“阿強”(另案處理)攜帶仿左輪充氣假手槍、約束帶、透明膠布等作案工具,躥至位於南沙區新墾十六涌西閘對面海面的中石化廣州石油分公司某水上加油船上,鄧某、“阿強”進入船艙內以假手槍威脅並捆綁船上的4名船員,搶去電腦顯示器1臺、人民幣500元、手機3部。鄭某則抽取該船上0號柴油6噸(價值人民幣28446元)到另一船上。獲取財物後,鄧某、鄭某、“阿強”逃離現場,作爲內線的鄭某宇在案發後分得贓款3000元,並在知道事情敗露後逃走,直到2011年投案自首。
經南沙區法院審理認定,阿宇與他人合謀,採用暴力方式搶劫公私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爲己構成搶劫罪,但阿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從犯,故判處阿宇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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